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校園網絡已成為學校教學、辦公必備的硬件設施。為了向全體師生提供一種可靠、安全的計算機網絡環境,保證學校的教學、管理工作正常開展,特制訂本條例,希望廣大師生共同遵守執行。
一、學校信息化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學校網絡安全管理工作,電教中心負責學校各項網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
二、電教中心負責校園網絡的各項技術維護工作,確保學校網絡的正常運行,并負責對本校的網絡用戶進行管理。
三、學校網站及微信平臺信息發布,嚴格執行相關審批制度。信息內容由信息采集人、科室負責人及分管校長三級審核簽字,由電教中心專人負責發布,防止本校網絡上出現各種不良信息。
四、學校校園網的網絡信息發布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不得有以下行為,如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1、查閱、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的:
①、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②、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③、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④、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⑤、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⑥、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⑦、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
2、訪問國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網站、國內外的反動、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網站。
3、下載游戲等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下載并傳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內容。
五、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對接入局域網的計算機要使用正規殺毒軟件定期檢查、殺毒。
六、師生要加強網絡安全意識,各科室要不定期組織自查,發現問題應該立即處理。
陽泉市體育運動學校
2017年6月13日